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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考         ★★★【字体: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考
作者:周海峰 黄仕伟 黄志周…    文章来源:义圩初中    点击数:1367    更新时间:2012-5-9
    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简单说就是农村中小学校在哪里办学的问题。学校布局调整不是撤并或扩建几所学校那么简单,它不但涉及教育投入方向,学校最佳规模,而且涉及到教育的公平、均衡以及教育效率、教育规律的根本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步伐与农村社会的历史发展一道,始终没有停止过脚步。纵观每一次调整,都是为了解决农村中小学布局与社会发展的矛盾。80年代初以前,为了扫除农村大量青壮年文盲,我国农村中小学布局提出“小学不出屯,中学不出村,高中不出社”的口号,做到“人人有学上”。 1986至1995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了一批规模过小的“麻雀校”,初步整合了当时的农村教育资源。1996年至今,特别是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我国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进入激进发展期。

    直接影响农村中小学布局的因素,主要是中小学生源的数量和分布的地理范围。所以应该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结果,是农村人口变化和地理交通变化的结果。这几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效益的显现,农村适龄儿童日渐减少,加上大量农民工外出,以及城镇化快速发展,决定农村中小学布局的生源问题日益突出,进行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已提到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的议事日程。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出,我区基础教育布局调整的目标是:“高中向城市或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各地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正有序展开。

    和其它任何社会改革一样,在不少地方调整实践过程中,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矛盾。如何把握这些问题?矛盾的最佳切合点在哪里?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考问探讨。

    首先,调整中如何协调集中办学与教育公平的矛盾。

    现阶段,我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主要目标是对偏散偏小的农村中小学进行撤校并点,削减农村学校数量,扩大城镇学校规模,有计划地让农村学生向城镇流动。通过这样的集中办学,不仅能整合原有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的规模化效益,而且也为适应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社会要求。所以说,集中办学主要是为了实现教育效益的最大化。但是,集中办学并不是一剂解决薄弱的农村基础教育的灵丹妙药。由于集中办学,加上很多地方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滞后,在不少偏远山村出现了年龄尚小的孩子过早离开父母独立住校生活的情况,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有的孩子因离学校太远不得不推迟学业或辍学在家。以及,由于集中办学而产生的上学安全问题,学校管理安全问题,上学成本上升问题,都一定程度削弱了我国基础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要求,产生新的教育不公平矛盾。

如何实现教育公平?多大程度的集中办学才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集中办学的关系如何?我们应该明确,实现教育公平是现阶段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首要目标,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和要求,集中办学应以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现在,我们不少人有这样一种认识,试图通过撤校并点,消除农村学校,扩大城镇学校,让农村孩子都到城镇来就读的方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达到教育公平。这就混淆了集中办学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关系。那实在是舍本而逐末。

    集中办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校布局适应并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由此而让更多的农村学生进城接受优质教育从而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这只是布局调整的一个附产品,而不是出发点。众所周知,造成我国义务教育不均衡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教育投入不足,特别是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所以说,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和公平,根本在于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倾斜。

    其次,调整中如何协调学校规模与教育规律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推进,有不少地方出现了“航母级”的巨型学校,已经影响了教育质量与学校管理。如2011年10月,山东省教育厅就再次发文对各类学校适宜班额进行了强调,各地不得设立规模过大的学校。

    集中办学的效益主要是经济效益,就是扩大学校规模,实现教育规模化效益、规模化发展。我们都知道,学校规模和经济规模一样,适合的规模才能最大发挥其规模效益来,而且学校规模一定要符合教育的规律,最终为培养学生的目标服务。过小的学校规模会对老师配备、教学设施造成浪费,学校的很多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过大的学校规模会加大教学组织管理的难度,分散老师对学生的关注度,降低教学质量。同时由于学生太多,压缩了学生的活动空间,造成安全隐患。学生不是产品,通过车间式的生产是无法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来的。

    那么,多大的学校规模才能最大发挥学校规模化效益呢?当前,我国政府没有对中小学校“适度规模”给一个官方的标准,学界对“大规模学校”和“适度规模学校”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争议。有的学者从理论层面进行探讨,如王善迈教授提出“当学校的学生和老师(包括职工)及各项物资设备之间的比例构成处于最佳状态时,这时的规模就是这个学校的适度规模。”有的学者从证实的角度进行论证分析:当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在1100人左右时,生均教育成本,生均人员成本,生均公用成本,生均经常成本达到最低临界点,无论当学校学生增加或减少时,这四个成本都呈增加趋势,因此认为这个规模是学校的最佳规模。也有一些学者,根据我国的实情,认为中学的最佳规模是1500-2000人,并考虑行政区域;初中学校1.5-3万人的乡镇办1所,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1-2所,不足1万人的乡镇可不设立初中。而根据我国2008年起开始实施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第八条规定: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由此可见,以适合不同地方的区域性要求为前提,农村中小学的一般规模为:非完全小学120人左右,完全小学学生240至960人左右,初级中学学生540至1080人左右。

    第三,调整中如何协调好学校的建设与管理、教师的充实与分流、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等矛盾。

    集中办学与教育公平的矛盾,学校规模与教育规律的矛盾,是从宏观上解决学校布局调整的方向性问题。但怎样调整,怎样落实,就必须直面学校的建设与管理、教师的充实与分流、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等具体的矛盾与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已经对我区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定下具体的时间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政府统筹,规划先行;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入学,提高质量;鼓励创新,科学发展。提出了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1.落实领导责任;2.科学制定规划;3.坚持分类指导;4.确保资金投入;5.确保教育用地;6.强化师资保障;7.完善政策措施。这就为解决布局调整中各种具体矛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不同维度来考量。一是区域特点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关于分类指导中指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以集中办学为方向,综合考虑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沿革、民族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的布局、数量和规模。”二是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进行义务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缩小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三是学生数量和学校规模效益。还有不可忽视的是调整对农村经济、文化长远发展的影响。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考验政府和学校的决心和智慧,还考验抉择者、执行者的眼光和胸怀。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要站在历史的长远来看问题,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来看问题。坚持教育公平,维护教育稳定发展思想不动摇;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老百姓提供满意的教育工作不懈怠;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不折腾。

 

 



文章录入:周周    责任编辑:周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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